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

動物園:保育或囚籠?


美國第一座動物園:費城動物園


野生動物應該留置於原地保育?還是移至動物園內保護管理?動物園的設立意義與目的為何?動物園應不應該繼續存在?這篇文章目的在於說明移地保育(ex-situ conservation)的必要性、動物園在保育上扮演的角色以及明星物種(flagship species)在保育策略上的所能發揮的功能與價值。

全世界第一座動物園「倫敦動物園」成立於1828年,展示與蒐集世界各地野生動物的價值觀在早期動物園核心價值中占了不少的成分。2012年,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生韓依婷以臺北市立動物園為研究對象,認為動物園仍舊體現動物與人類不對等的關係,城市中人類與「經過人類選擇的自然」相遇的空間。經過經營管理者、遊客、明星物種與媒體文化等諸多因素交互作用的影響下,動物園形同一座名為自然的舞台,滿足人類觀視自然與野生動物的慾望。

動物園是一個具備多種功能的主體,包括收容移地保育、非法飼養、走私查緝、傷病野生動物,以及研究、展示、遊憩、解說教育等功能。然而,經營一座動物園並不容易同時兼顧所有的功能,或是部份功能不易發揮到最佳狀態。因此,要優先專司哪幾項動物園的功能,或是各項功能發揮的程度該如何權衡,就成為擬定動物園的經營管理策略的關鍵思考方針。由於動物園最頻繁與民眾接觸的功能為遊憩及教育,也因此,動物園的這兩項功能容易被注目及彰顯,亦容易被輿論放大檢視。然而,不可否認的,早期動物園確實以蒐藏與展示為成立動機,但是,隨著生物多樣性保育、動物福利以及野生動植物的貿易逐漸受到重視,動物園的經營方針現今多已逐漸轉型並聚焦於保育原生物種、收容動物的照護、圈養行為研究、改善教育展示的空間與配套等面向。

一般而言,保育的策略就其實施的場所可分為兩種:就地保育(in-situ conservation)和移地保育。「就地保育」是指將野生動植物留置於其原棲地或原生育地,並劃設保護區或保留區來管理的保育措施,例如我國的自然保留區、自然保護區和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都屬於就地保育的例子。「移地保育」則是指將野生動植物移出原有的生育地執行保護措施,通常用在保育瀕臨滅絕的生物族群,或是原棲地劣化或流失狀況嚴重時的作法。如果野生動植物在原野地受到保護之後,族群能夠持續維持下去,原則上,都會優先採取就地保育的作法。然而,當族群量極低,以致於可能發生遺傳漂變(genetic drift)而導致族群滅絕,或是為保存僅存在少數個體的遺傳性狀時,就會考慮先採取移地保育措施,移至適當地人工環境,由相關研究人員照護以維持其族群量及遺傳多樣性,最終目標為野放回原棲地。因此,在實施移地保育時,動物園、水族館和植物園就是相當重要的收容場所之一。

即便如此,動物園經營管理的複雜程度超乎一般人所能想像,每一種動物所需求的資源與空間不盡相同,針對各種動物的照料與救傷,皆須累積一定程度的知識與經驗。事實上,全世界的動物園仍處於且戰且走的狀態。我們對很多生物的基礎生活史(life history)的瞭解還不足,動物圈養之後的行為也難以預測。即便動物園經營管理困難,又需要承擔動物死亡的風險與輿論壓力,動物園方依然要執行收容救傷等任務。「在無法照顧好動物的前提下,動物園根本沒有必要存在」的說法並非完全正確且有失公允。因為,人類瞭解生物多樣性的速度遠比不上人類加速生物多樣性流失的速度。如果等人類對每一種動物的基礎生活史與傷病狀況的瞭解如同貓狗一般熟悉,那時候的生物多樣性恐怕早已消失殆盡。因此,目前既有的動物園也可說是硬著頭皮在經營,許多未知的狀況則必須參考其他分類相近的動物或其他動物園的經驗,盡可能提供動物最理想的照護。

在保育策略上,明星物種(或稱旗艦物種)通常是指能吸引大眾目光,廣受大眾喜愛的野生動物,通常為哺乳動物或鳥類。明星物種也因此成為推廣議題、宣導保育政策的最佳代言人,而非如馬戲團般譁眾取寵的營利工具。保育策略常見的作法是,明星物種及其生存環境獲得民眾支持而保育下來之後,同樣在其中生存的其他生物也能連帶受惠。例如因熊貓而劃設的「臥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綜上所述,我們該不該抵制動物園?這個問題的答案必須取決於動物園的經營導向來回答。事實上,真正對世界自然環境有益而正向發展的動物園,在移地保育、收容救傷、圈養研究、以及展示教育上,仍然扮演非常重要且難以取代的角色。真正該做的事情,是支持並鼓勵目前既有動物園的經營管理往對生物多樣性有益的方向發展,遇到問題時仔細檢討並積極改善現行的經營管理策略。讓野生的動物都擁有自由,讓動物園內的動物都受到無限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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