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 星期五

喊在CBD COP14之前,保護地球上僅存的原野地

澳洲藍山國家公園 Blue Mountain National Park, Australia - photo by Dali Lin 

2018年10月31日,昆士蘭大學(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UQ)和野生動物保育學會(Wildlife Conservation Society, WCS)於「自然(Nature)」期刊刊登一篇投書,強調地球上碩果僅存的原野地對全球生態系服務和功能的重要性,並呼籲全球和國家級的保育政策應該對原野地保護有所規劃。

地球上僅存的原野地

一世紀以前,大約只有15%的地球表面用來栽培農作物和飼養家畜。然而,現今已經有77%的陸地(不含南極洲*)和87%海洋直接受到人類活動影響。在1993年至2009年間,大約有330萬平方公里的原野地轉變為人類活動所使用的土地,例如農業和礦業,原野地流失的面積比印度國土還大(328萬平方公里)。海洋方面,則是嚴重地受到漁業、汙染和海運的影響。2016年,Allan et al (2017)和Waston et al (2016)製作了全球的原野地分布圖 (圖片受版權保護請大家點連結過去看), Jones et al (2018)則完成海洋的部分。

*南極洲暫時沒有畫進去,因為1.不屬於任何國家 2.人為干擾狀況難以評估

許多研究指出,地球上目前僅存的原野地,是抵抗氣候變遷及其他人類所造成的環境衝擊的緩衝帶。然而,目前在全球級的保育策略和國家級的保育政策,都還沒有具體的將「原野地保護(wild protection)」訂出明確的策略與規範,例如生物多樣性公約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和巴黎氣候協定(Paris climate agreement)

這裡所指的「保護(protection)」與「保育(conservation)」是不同的概念。「保護」是指生物或環境完全不受到人類活動的直接影響(間接影響已經難以防範);「保育」則是容許審慎、永續的取用自然資源。也就是說,「保護」的標準,比「保育」來得高上許多,就是要完整地保存原野地,不受到人類活動的衝擊。

不是已經有保護區了嗎?

恩,等一下,可是在全球和國家級的政策不是都有劃設「保護區(protected area)」之類的相關策略嗎?而且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出版的「全球生物多樣性展望第四版(Global Biodiversity Outlook 4)」,不是也提到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Aichi Biodiversity Targets)的目標11 要求各締約國陸域保護區面積至少達國土的17%,而目前一共有111個締約國達成這個目標嗎?

是的,可是瑞凡、所長,你知道嗎?Janes et al 2018 這篇文章檢視了檢視了這111個國家內的保護區的實際狀況,發現許多保護區內根本就還有強度的人為活動,如果扣掉這些,只有37個國家的陸域保護區達成愛知目標11。許多國家上次2016年在墨西哥坎昆的第13屆締約國大會上宣稱他們的保護區劃設都有達到標準好棒棒,但是其實都禁不起檢驗。(中文介紹請見我之前寫的「保護區劃好了!然後呢? 然後它就爛掉了」)

原野地的重要性

有些保育學家指出,復育受人類干擾的破碎或劣化環境,比保護原野地還要來得重要,例如農業環境、都市、人工林等等。確實,如果在我們取用自然資源的生活環境,能夠施行保育措施來提高其生態系服務和功能,那當然是好事,也能減緩人類活動的衝擊。但是,保護未受侵擾的荒野還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這些原野地,不僅保留的最接近自然原始狀態的生物群聚,其中的物種豐富度(species richness)和豐度(abundance),都接近自然原有的樣貌。也就是說,這裡的生態系功能,仍舊是經歷億萬年來的演化過程的樣子。而且,如果我們要著手復育劣化的環境,這些原野地就是我們復育環境的參考與目標。隨著生物多樣性的流失,這些原野地是許多野生生物的避難所,海洋原野地則是許多高階消費者賴以為生的環境,例如鮪魚、旗魚和鯊魚。此外,原野地也是調節大氣循環和水循環的重要環境,例如俄羅斯與加拿大的原野地多為北寒林(taiga / boreal forest ),是調節大氣中二氧化碳的重要環境,陸域環境的碳有三分之一固定在這一大片北寒林,海洋則是由海藻林(seagrass meadow)發揮重要的固碳功能。

加拿大的北寒林 The taiga in Canada - photo by Dali Lin

全球的保育策略

目前,部分的原野地已經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例如1964年美國頒布的荒野保護法(Wilderness Act)保護了3萬7千平方公里的聯邦土地。但是,許多原野地並沒有受到法律保護,保護原野地的概念,都應該要明確地規範在各種全球目標中,包括生物多樣性保育、減緩氣候變遷、以及推動永續發展。況且,在陸域原野地中,南極洲不屬於任何國家;海域原野地中,有三分之二位於國際海域,這些原野地都需要國際公約的保護。

在這個月(2018年11月)中旬,即將在埃及沙姆沙伊赫(Sharm El-Sheikh)召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4屆締約國大會,眾多政府代表、觀察員、NGO組織參與,這次的會議重點的是討論2020年愛知目標結束之後的保育策略,也許會訂立新的十年目標。作者群呼籲,秘書處這次必須要針對原野地保護作出明確的策略,目標是要100%的保護地球上碩果僅存的原野地。

國家級策略

依據原野地分布圖,94%的原野地集中在20個國家,而其中70%的原野地,僅分布在五個國家境內,依序分別是俄羅斯、加拿大、澳洲、美國和巴西。也就是說,這些國家的自然保護政策,將會是這些原野地是否能夠受到妥善保護的重要關鍵,涉及礦業、林業、農業和水產的政策,都可能對其造成影響。如果要劃設保護區,必須採用最高標準的保護策略,並且透過生物多樣性指標定期的監測原野地生態系服務的狀況,以避免之前保護區仍然受到人為嚴重干擾的狀況再次發生。然而,原野地的保護策略,勢必也要與私人企業與相關的權益關係人一起合作,雖然以往的經驗都知道難度相當高,但仍然需要嘗試。

臺灣還有這樣的原野地嗎?說有或沒有都可以,面積很小且分布零星,例如某些主流登山路線以外的山頭和山區、或是否些無人島嶼。就算是這些地方,也幾乎有受到人為活動的干擾。我認為臺灣目前主要的保育工作,還是在國土生態綠色網絡的基礎之下,改善目前已有的自然環境現況,持續推動長期監測工作,並配合相關國際公約的準則或精神。

臺灣的能高草原 Alpine grassland of Taiwan - photo by Ya-Chi Yang @ Facebook 

不過,就之前的宗教基本法和漁業三法的問題,覺得還有很長很辛苦的路要走啊。

主要文獻

Watson et al 2018. Protect the last of the wild. Nature (comment on 31 Oct 2018) link

引用文獻

Allan et al. 2017. Temporally inter-comparable maps of terrestrial wilderness and the Last of the Wild. Scientific Data 4:  170187. link

Jones et al. 2018. The Location and Protection Status of Earth’s Diminishing Marine Wilderness. Current Biology 28: 2506-2512. link 

Jones et al. 2018. One-third of global protected land is under intense human pressure. Science, 360: 788-791. link 

Waston et al. 2016. Catastrophic Declines in Wilderness Areas Undermine Global Environment Targets. Current Biology 26: 2929-2934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