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4日 星期六

回答鄉民問題回太長就放著系列:鳥類分類分三小



這次的問題是「請問新的分類標準有改變嗎?有新舊分類標準的比較嗎?謝謝。鳥類學一般是依照型態特徵或是DNA分類,我是好奇新舊的分類標準有哪些不同?」

分類,就是分門別類,我們都有把任何東西分門別類的經驗,「物以類聚:相似的放在一起」是基本的分類原則,生物分類也是如此。

然而,總是要有個「分類依據」,自己才知道要怎麼分,別人也才知道你在分三小朋友。一百多年前,傳統的生物分類學,幾乎是以外觀形態作為唯一的分類資訊來源,啊沒別的資訊啦,反正就是把長得像的放一起,當作同一種生物。

但是問題來了,靠,一狗票生物標本攤在你面前,你要怎麼分類(如下圖)?大的?小的?黑的?白的?長的?短的?有斑點的?有眼睛的?頭上長角的?怎麼辦?結果,由於分類依據的選擇偏好和選擇順序,會導致截然不同的分類結果。誰的比較好?誰是對的?誰是錯的?

這樣的分類方式,製造分類學家之間的衝突、派系與紛爭。



問題不僅如此,生物永遠超乎你的想像,一群親緣關係天差地遠的生物生活在環境相似的地方,外觀會長得很像,這的現象叫做「趨同演化」。舉例來說,鯊魚是魚類、魚龍是爬行類、海豚是哺乳類,牠們都有類似的外觀,但是關係相聚甚遠。如果用傳統的形態分類,很容易把他們放在一起,那可就大錯特錯了。此外,另一種狀況是,某個祖先種到拓直到新環境,後代各自佔據不同的棲位:森林、草原、樹上、地下、水中....,漸漸地彼此的外觀差異越來越大,這個稱為「輻射演化」。但是他們都是共同組後代膩,如果用傳統的形態分類,很容易把他們分得很遠,那也是大錯特錯。

而且,靠,開玩笑,科學可是講究客觀的活動捏,這是主觀因素參雜過多的分類學一整個就不科學啊,是柯學才對吧!

幸好,近幾十年來,拜分子技術之賜,人們已經可以透過DNA序列探討生物的親緣關係,當作分類的基礎依據。最大的優點是,無論是誰來做實驗,分類的結果都不會相差太多,免於各說各話的狀況,這才像一回事。因此,這幾年,已經累積了世界各地許多生物的DNA樣本和序列,於是分類學家們就捲起袖子來重新看看這些生物的親緣關係。

結果臥槽,當然有許多生物分類一整個大翻盤,長得很不像的是同一種;在野外幾乎無法分辨竟然是不同種;還有一夜之間一種變十幾種的案例。例如,以前我們認為隼類和鷹類長得很像,於是把他們都放在鷹形目,但是DNA涮下去之後發現不對,這些隼跟鸚鵡的關係比較接近捏,於是就把牠們移到鸚鵡的隔壁去。

不僅如此,現在資訊交流技術發達,DNA也不是唯一的分類依據,形態、聲音、地理分布、行為等等,都也要一起考慮,這些資訊都蒐集其全了,經過審慎的比較之後,再來決定分類結果,最後寫paper來說服TMD reviewers刊登你的研究結果給大家公審。

因此,目前我們正處於生物分類主要依據轉變的過渡時代,而且有些生物正處理到一半,因此會有「以形態為依據」和「以DNA為依據」的結果並存的狀況,改來改去的狀況也非常常見。過渡時期就是這個樣子,生物觀察者要堅強,要面對現實。

目前來看,常見的分類變遷處理大概有三種:「分裂(split)」分成不同物種;「合併(lump)」合併成一種;「改置(re-assign)」換個分類位置。以鳥類來說,目前最常見的是分裂,接著是改置和合併。

那麼,接下來會怎麼樣呢?分類變遷,過去、現在、未來,都還會持續發生,鳥種只會越來越多,彼此只會長得越來越像,但DNA告訴你他們都TMD的不同種。這樣的趨勢,鳥種會變多、特有種會變多、保育地位會提昇、受脅狀況會提高。野外調查難度也會提高,光憑外觀根本無法辨識種類。

探討鳥類分類變遷沒有很難,只要掌握分類原則,花時間和心力,每個人都可以做得很好(廢話)。如果你對小鳥有感情,想要追根究底,想要變威變大,超脫賞鳥鄉民,這是個適合努力的方向。只是追查分類變遷 ,需要大量閱讀參考資料、鳥類照片、鳥類標本,一整個樸實無華,且枯燥。

無論如何,鳥一直都在那邊,祝你賞鳥愉快,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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